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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用水检验记录
山东拓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
Shandong Tuopu Biol-Engineering Co.,Ltd
饮用水检验记录
页次:1/6
批号
取样日期
完成日期
制定人
制定日期
取样人
检验依据
企业验收标准
批准人
批准日期
序 号
检验项目
检验标准
结果
签名
日期
1
性 状
无色的澄清液体;无臭,无味。
2
检查
酸碱度
应符合规定
硝酸盐(%)
≤0.000006
亚硝酸盐(%)
≤0.000002
氨(%)
≤0.00003
电导率(μS/cm)
应符合规定(内插法)
易氧化物
符合规定
不挥发物(mg/100ml)
≤1
重金属(%)
≤0.00001
微生物限度(个/ml)
≤100
备注
符合规定“√” ;不符合规定“×”。
室主任签名
日期
饮用水检验记录
名称:
饮用水
批号:
页次:2/6
序号
项 目
检验摘要
1
2
性 状
检 查
本品应为无色的澄清液体;无臭,无味。检验结果与上述标准(□一致;□不一致),若不一致取水口序号为 。
酸碱度 取本品10ml,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,(□显;□不显)红色,若显红色取另取10ml,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,(□显;□不显)蓝色。
硝酸盐 取本品5ml置试管中,于冰浴中冷却,加10%氯化钾溶液0.4ml与0.1%二苯胺硫酸溶液0.1ml,摇匀,缓缓滴加硫酸5ml,摇匀,将试管于50℃水浴中放置15分钟,溶液产生的蓝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〔取硝酸钾0.163g,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,摇匀,精密量取1ml,加水稀释成100ml,再精密量取10ml,加水稀释成100ml,摇匀,即得(每1ml相当于1μg NO3)〕0.3ml,加无硝酸盐的水4.7ml,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,(□浅于;□深于)标准溶液。
亚硝酸盐 取本品10ml,置纳氏管中,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酸溶液(1→100)1ml与盐酸萘乙二胺溶液(0.1→100)1ml,产生的粉红色,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〔取亚硝酸钠0.750g(按干燥品计算),加水溶解,稀释至100ml,摇匀,精密量取1ml,加水稀释成100ml,摇匀,再精密量取1ml,加水稀释成50ml,摇匀,即得(每1ml相当于1μg NO2)〕0.2ml,加无亚硝酸盐的水9.8ml,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,(□浅于;□深于)标准溶液。
检验人
检验日期
复核人
结论
饮用水检验记录
名称:
饮用水
批号:
页次:3/6
序号
项 目
检验摘要
2
检 查
氨 取本品50ml,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,放置15分钟;如显色,与氯化铵溶液(取氯化铵31.5mg,加无氨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ml)1.5ml,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(□浅于;□深于)标准溶液。
易氧化物 取本品100ml,加稀硫酸10ml,煮沸后,加高锰酸钾滴定液(0.02mol/L)0.10ml,再煮沸10分钟,粉红色(□是;□否)完全消失
不挥发物 取本品100ml,置105℃恒重的蒸发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并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遗留残渣不得过1mg,记录并计算结果。
计算公式:m=W1-W0;m为不挥发物重量(g);W1为不挥发物+蒸发皿重量(g);W0为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重量(g)。
1. ;2. ;3. ;
4. ;5. 。
重金属 取本品100ml,加水19ml,蒸发至20ml,放冷,加醋酸盐缓冲液(pH3.5)2ml与水适量使成25ml,加硫代乙酰胺试液2ml,摇匀,放置2分钟,与标准铅溶液1.0ml加水19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,(□浅于;□深于)标准溶液。
检验人
检验日期
复核人
结论
饮用水检验记录
名称:
饮用水
批号:
页次:4/6
序号
项 目
检验摘要
电导率 照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(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附录Ⅷ S)测定,测定温度为 ℃,测定温度下的限度值为 μS/cm;测定结果记录如下:
1. μS/cm;2. μS/cm;3. μS/cm;4. μS/cm;5. μS/cm。
备注:若测定温度未在下表中列出,则应采用线性内插法计算得到限度值。具体计算方法如下。
温度和电导率的限度
温度/℃
电导率/μS·cm-1
温度/℃
电导率/μS·cm-1
温度/℃
电导率/μS·cm-1
0
2.4
40
6.5
90
9.7
10
3.6
50
7.1
100
10.2
20
4.3
60
8.1
25
5.1
70
9.1
30
5.4
80
9.7
计算公式:
为测定温度下的电导率限度值;为表中高于测定温度的最接近温度对应的电导率限度值;为表中低于测定温度的最接近温度对应的电导率限度值;T为测定温度;T1为表中高于测定温度的最接近温度;T0为表中低于测定温度的最接近温度。
检验人
检验日期
复核人
结论
饮用水微生物限度检验记录
名称:饮用水 批号: 页次:5/6
批号
供样单位
检验依据
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
送样日期
检验人
完成日期
复核人
取样点
菌落数
平均数
总数
限度规定
1
≤100个/ml
2
≤100个/ml
3
≤100个/ml
4
≤100个/ml
5
≤100个/ml
结论
本品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检验,检验结果□符合规定;□不符合规定
备注
饮用水检验报告单
名称:饮用水 批号: 页次:6/6
批号
供样单位
送样日期
完成日期
检验依据
企业标准检验
检验项目
检验标准
检验结果
【性状】
无色的澄清液体;无臭,无味。
酸碱度
应符合规定
硝酸盐(%)
≤0.000006
亚硝酸盐(%)
≤0.000002
氨(%)
≤0.00003
电导率(μS/cm)
应符合规定
易氧化物
符合规定
不挥发物(mg/100ml)
≤1
重金属(%)
≤0.00001
微生物限度(个/ml)
≤100
结论:
本品按企业标准检验,检验结果
检验人:
复核人:
质检部: